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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6章 豪门恩怨(上)(1 / 2)

1947年秋,31岁的周亦卿为了躲避仇家的追杀,逃去了新港。

因为太紧迫,没来得及带上太太和还在襁褓中的大儿子周震霆,那时梁老板也就是周亦卿的父亲已经去世。

原本打算到新港投靠远亲,不想远亲很早就移民去了英国,投亲的算盘落空,周亦卿只得另做打算。

他准备做回老本行,做船行的经理,也正好新港本身就是渔港,最不缺的就是船业公司。

本以为凭借自己丰厚的行业经验,找份工作肯定不是难事。

但是事与愿违,有好几个因素制约了他

一因为出走仓皇,什么证件都没带,说自己是燕京大学的博士,根本没人相信;

二出走没带衣服,逃亡一直到现在找工作,身上都还是那件脏兮兮破烂不堪的衣服,所有人都把他当成乞丐,他却要找一份体面的经理工作,因而被人嘲笑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三他的外地口音,是最致命的,使他在找工作过程中备受歧视和冷落。

周亦卿为了改观现状,他干脆自报家门,说自己是国开实业老板的儿子

要知道,那时候的国开实业可以说享誉华人圈,无人不知梁老板的大名。

可是眼前这个面黄肌瘦、衣衫褴褛的男子,根本没人会把他和大名鼎鼎的梁老板联系在一起。

他这不说还好,这一说,连和他一起吃住的难兄难友们,也都开始疏远他,觉得他精神有问题。

只有一个叫卓子的小难兄弟,没有抛弃他,最终迫于生存需要,这个养尊处优的周家大少爷不得不向现实低头,听从了卓子的建议。

先是改了名叫“周青”,转身就和卓子一起进了博伦船业当起了搬运工。

起初那个姓崔的经理并不想要周亦卿,看他长得瘦巴巴的,根本就不像个干力气活儿的人。

还是卓子再三帮忙说好话和保证承诺,那崔经理才算勉强同意,说给他三个月试用期,如果不能达到工作要求,就得走人。

周亦卿满口答应下来!

码头搬运工的工作很累,但对于好不容易找到填饱肚子的工作的周亦卿,再苦再累,他也甘之如饴。

幸好早年在父亲的船业公司也是从苦力活干起,强健的体魄早就练出来了。

不仅干苦力活风风火火不输壮力,还是个眼明手快的聪明小伙儿,这让那个崔经理越发喜欢他。

后来发现周亦卿还会英语,又懂财会,便索性将他调到办公室为己所用,给他打起了下手。

一段时间后,崔经理开始带着周亦卿出席商务活动。

在一次商务活动中,长相俊朗且一口流利英语的周亦卿,很快就被一个富商女儿注意到,人称章小姐。

那时章小姐才20岁,风华正茂,对周亦卿可谓一见倾心。

于是通过崔经理的关系,就有了经常和周亦卿接触的机会。

起初周亦卿一心扑在工作上,只为了能尽早在新港立足,以早日衣锦还乡寻找自己失落民间的太太和儿子,所以并无心儿女情长。

但是,周亦卿越不搭理章小姐,反而让章小姐更对他痴心留恋。

为了讨他欢心,章小姐通过崔经理了解到了周亦卿的事业心,便说服父亲收购当时已经难以为继的博伦船业,然后让周亦卿坐上副总经理的位置。

章父知道是女儿相中了人,就特别留意他,还着人去调查这个“周青”,他要全面了解这个“周青”以后,才能做最终的定夺,因此并没有立即答应女儿的请求。

调查的结果,却让章父大吃一惊,他竟然是大名鼎鼎的梁老板流落民间的儿子周亦卿,这下彻底打消了章父的疑虑。

毕竟自己就这一个掌上明珠,能有这样一个名门世家的归宿,也不辱门楣。

于是,章父正式提拔周亦卿做了博伦船业的总经理比章小姐预期更好的结果,这让章小姐十分开心。

事业的顺风顺水,周亦卿也就放下了对章小姐的芥蒂,因为多年苦寻太太和儿子无果,就觉得没有什么希望了,最终答应了章父,与章小姐成婚。

成婚第二年,章小姐就为周亦卿生下一个儿子,名叫周寰宇。

1960年冬天,章父去世,周亦卿遵照章父遗嘱,继承了章老板的家业,成为章氏集团的董事长。

此时的周亦卿,家庭婚姻和事业都顺风顺水,直到1961年春天的一天,打破了周亦卿的宁静幸福生活。

那就是他的大儿子周震霆,一身褴褛犹如初到新港时的周亦卿,突然出现在周家别墅大门外。

乍然见到周亦卿却是胆战心惊,显得极其恐惧和害怕,但周亦卿并没有留意,只是相别15年,多少难言的悲欢离合,父子俩一见面就抱头痛哭。

章小姐见状,便自觉地领了儿子离开,好让父子俩叙旧,这一叙旧,更是让周亦卿痛悔交加。

据周震霆的回忆述说,他的母亲,也就是周亦卿的大太太林宛如,原来也是民国高官的女儿。

祖上也是才人辈出,其爷爷和父亲都是进士及第,出身名门,林宛如作为林家的唯一女儿,被视作掌上明珠备受宠爱。

但她并没有恃宠而骄,而是知书达礼品貌端庄,但这个曾经光彩耀人的身份和出生,却成了她在的原罪

只要能跟他相好,就可以搭救他们母子,却被母亲严词拒绝,不料晚上,那个人就撬门而入,强占了母亲。

周震霆说,母亲哭了一夜,本想上吊自杀,直到我跑过去抱着她的腿,哭着请求她不要离开。母亲终究放不下我,抱着我失声痛哭。

为了摆脱那个禽兽干部的骚扰,最后不得不背井离乡,东躲西藏,过着风餐露宿、饱一顿饥几顿的生活,后来赶上饥荒,又被迫到处乞讨过活。

后来逃荒逃到岭南的一个小镇,在好心人的帮助下,终于安定下来。

可是好景不长,镇上的一个恶霸,看到母亲的美貌,也起了强占之心,有了上次的教训,母亲就在枕边放上了菜刀。

不料,那个恶霸却在光天化日下,将母亲强行拖走,再等到母亲回来,就是衣不蔽体蓬头垢面,满身血污。

但是,她再也没有眼泪,也没有说话,只是对着墙壁发呆,只有看到我的时候,眼睛里才有一点光。

恶霸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第三次,母亲想过逃离,可是才带着儿子逃跑,就被恶霸抓了回去。

直到有一天,我回到家,看到母亲倒在血泊之中,奄奄一息的母亲看到我回来,十分惊恐。

她撑着最后一口气,告诉我,让我赶快逃,你爸爸娶了新太太,新太太的爸爸派人来杀我们!

杀手只看到母亲,就问我在哪里。母亲骗他们说,她的儿子在饥荒中早就死了。

两个杀手半信半疑,母亲知道自己活不了,便请求杀手告知原因,也好让她瞑目死去。

而且母亲当时还怀了两个月的身孕,母亲把她的遭遇告诉了杀手。

他知道了母亲的悲惨遭遇,还被恶霸抢占怀孕,也心生同情,便在动手前,将事情的原委告诉了母亲。

母亲这才知道父亲娶了二太太章小姐,章父为了给女儿扫除障碍,便派了杀手来寻他们母子,经过一年的时间,他们终于找到了岭南。

母亲到此时,才心灰意冷,又加上怀了恶霸的孽种。

为了让杀手放弃追杀儿子的念头,母亲还特意说,儿子早就死了,要不是还念着周亦卿,她可能早就追随儿子去了,现在知道他已经有了新欢,忘了旧爱,她也就死心了。

母亲请求杀手赶快动手,杀手为了尽快交差,就杀害了母亲。

母亲担心我回来被杀手发现,强撑着最后一口气等着我回来,就是为了给我发出示警。

母亲告诉我,要我一路向南,我们离新港只隔了一个海湾,如果搭不到船,就游过去,游到对岸,去新港找周亦卿,找你的父亲,找到父亲,你就安全了。

我很害怕,要母亲跟我一起走,她摇摇头,说她走不了,就算能走,自己的身子也脏了,没脸回来再见父亲,她知道自己也活不了多久,极力推我走。

我看到地上都是母亲的血,我很害怕,想去拉母亲的手,想背她去看医生,可是她却推我赶紧走,那个杀手肯定还会返回来。

说完,母亲就咽了气。

我害怕极了,母亲被他们杀害了,我只能丢下妈妈逃跑。

我听了妈妈的话,一路向南,到了码头却看到有人在那里打听我。

我怕被抓到,不敢去坐船,只能等到晚上下水,我游了一晚上才到新港,我不敢白天游,怕被他们发现。

到了新港,我顾不上饥饿和冷,只能逢人就打听周亦卿周老板,最后打听到这里,我前脚到,那个杀手也赶到。

我不敢贸然敲门,只有等你出现,才敢跑出来和你相认。

周亦卿听完儿子的讲述,心痛欲绝,竟不知道自己明媒正娶宠爱有加的妻子遭受了这么多非人的折磨,生命的最后一刻还在竭尽全力保全自己的儿子。

第二天,周亦卿就带着周震霆偷偷去了和新港一湾之隔的GG市,就是为了寻找妻子的遗体,好在两个杀手为了追杀周震霆,还没来得及处理林宛如的尸体。

周亦卿看到阔别15年的爱人,跪在她面前痛哭失声。15年前离开时,她还是一个温婉淑仪的大家闺秀。

15年后她竟形销骨瘦,昔日怀中美人成了黄土故人,天人永隔,怎能不叫人潸然泪下!

周亦卿将林宛如的遗体火化后,带着骨灰回了新港,并为她在家中设立了专门的祠堂,每逢重要节日,他就会带着周震霆去祭奠。

而章父派人追杀林宛如母子一事,他也只按下不表。

只是开始着意大儿子的学业,虽然这么多年他没有上过一天学,可是出身书香世家的林宛如,在逃难流离的日子里,也没有放松对儿子的教育,这让周震霆还是有较好的国学基础。

但这还不够,周亦卿为了加快补课的进度,特意给他请了私教,好让他在一年内完成三年高中课程,然后送他去英国读书,誓要将他培养成人才,以慰林宛如的在天之灵。

但是,周亦卿没有追究章父追杀母亲一事,这让周震霆十分不解和愤恨。

可是他一无所有,唯一在新港立足的依靠就是父亲,所以他不敢对抗父亲,只能默默听从父亲的安排。

只是,仇恨的种子却悄悄种在了他的心里,从小受尽欺辱,看着母亲屡遭凌辱,最后惨死在自己面前,这让他的身心遭受了巨大创伤。

后来父亲虽然接回了母亲的骨灰,却对杀妻仇人的二房恩宠不减反增,看到父亲和二房及儿子才是一家人,自己更像个外人,这让他更加憎恨二房和她的儿子。

为了给母亲报仇,他开始刻苦学习,以期得到父亲的赏识和重用。

他的努力,的确得到了周亦卿的关注。

也许是出于对妻儿的愧疚,对聪明懂事又能干的周震霆越来越喜欢。

同时,也在周震霆的身上也看到了自己的影子,因此对周震霆越来越看重和照顾,甚至超过了对二房和二儿子。

如果说周亦卿对子孙辈有爱的话,那就是他把唯一的爱都给了周震霆,以至于对二儿子都不那么重视。

周亦卿对二儿子周寰宇的不重视,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的追求志向和周亦卿背道而驰。

他从小就淡泊明志,厌倦了家族在商业上的勾心斗角。

他发誓这辈子绝不子承父业,绝不和商业挂钩。

大哥周震霆的回来,却是让他松了一口气,至少周亦卿不再那么关注他了。

而且看到父亲开始重点培养大哥,他更是如释重负,还乐得其所。

于是,他开始倾心研究和学习中西方文学,后来上新港大学,第一次反抗父亲,读了自己喜欢的英语文学专业。

后来读研又不顾父亲的龙颜震怒,去了内地攻读了专业,从此就踏上了中国古典文学和哲学的研究之路,彻底远离了家族的倾轧和斗争。

可是章小姐怎么会甘心,觉得周亦卿能东山再起,都是靠着自己和自己的家族,周家的事业必须要有自己儿子的一席之地。

就这样这对恩爱的夫妻开始出现裂痕,龃龉也越来越多,后来就演变成冲突。

和章小姐越来越嚣张跋扈的态度不同的是,周震霆知道这是自己见缝插针的机会。

于是明里越发顺从和尊重父亲,暗里却不断刺激二房,挑起她和父亲的矛盾。

章小姐也越来越将周震霆视为眼中钉肉中刺,屡屡在周亦卿面前说他的坏话。

但周震霆的聪明乖巧懂事听话,周亦卿都看在眼里,章小姐的作梗反而激发了周亦卿对周震霆更多的培养和维护。

章小姐的跋扈,让周亦卿愈加怀念林宛如的温婉端庄和通情达理,愈加对妻子愧疚。

他的这份怀念和愧疚,最终都转化为对周震霆的爱和重用。

就在章小姐和周亦卿闹得不可开交的时候,周亦卿认识了钟小姐。

一切都源于1970年的那场新港小姐选美比赛。

作为决赛颁奖嘉宾的周亦卿对获得亚军的Bessie一见倾心,她有个好听的名钟毓。

这个钟小姐当时才20岁,还是一名大学生,而周亦卿当时已经54岁。

颁奖典礼当天,初次见到清纯美丽动人的Bessie,他就一见钟情,不能自拔。

那时Bessie还在伦敦帝国理工大学读大三,其父亲是英国人,母亲是个地地道道的新港人。

是的,Bessie是个美丽不可方物的中英混血女生。

不仅家世出身好,她本人也没有辜负这样的家庭背景。

在这次选美中,她也是艳惊四座,多才多艺,可谓才貌双绝。

虽然只得了亚军,但却让周亦卿沦陷了。

选美比赛后,周亦卿就展开了对Bessie的疯狂追求。

起初,Bessie对这个大自己三十多岁的老男人并没有放在眼里。

虽然,她知道,这个老男人是新港鼎鼎有名的商界名流。

可是在周亦卿温柔又铁血的攻势下,再加上他绅士优雅的言谈举止,虽然已经是年过半百,却挡不住他超尘脱俗的智慧和成熟男性的特有魅力,最终Bessie还是沦陷了。

后来当得知了他的家世背景和传奇经历后,就跨越年龄藩篱,彻底爱上了他。

周亦卿也没有辜负她的厚爱,为她在新港购置了一处豪宅,将她金屋藏娇。

两人度过了一个缠绵的暑假,最终这段老少恋被Bessie妈妈知道。

她的妈妈勃然大怒,坚决反对女儿和这种老奸巨猾的老男人交往。

但Bessie非常有主见,也表现出了要和周亦卿在一起的决心。

她妈妈没有办法,只能借着开学,将Bessie送回英国继续读书。

Bessie走后,钟妈妈就特意找了周亦卿谈话,希望他能主动离开女儿,还说你身边不缺莺歌燕舞,引诱一个大学生很不道德。

周亦卿和Bessie态度一样,断然拒绝。

他既谦和又坚决地表达了自己喜欢Bessie的心,也讲述了两人在一起,她女儿发自内心的快乐和幸福。

天下母亲不都是为了女儿的幸福奔走吗?如果为了世俗年龄鸿沟的偏见,就剥夺了女儿选择爱的自由,就能得到真正的幸福和快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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